奥运服务首页 > 奥运新闻 > 奥运场馆入场安检提示






特别提示
20类物品严禁带入奥运场馆
  根据《规则》,不许带入奥运场馆的物品包括禁带物品和限带物品两类。
  7类禁带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剂、毒品等。这些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只要安检人员发现,立即依法收缴。
  13类限带物品包括自带的软硬包装饮料、横幅标语、大型箱包、超长(超过1米)旗帜和旗杆、无线电设备(可能影响电视转播、干扰赛场内仪器正常运行)、动物等。这是遵循国际惯例及《奥林匹克宪章》,出于维护赛场安全秩序及赞助商利益等方面的考虑。安检员发现后将请携带人自行妥善处理。

>>更多安全提示

限带物品图示
超大旗帜和超长旗杆
无线电设备
各种动物
软硬包装饮料
大型箱包
横幅及标语





奥运安检政策
  在器材设施配备方面,《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明确了奥运防爆安检工作原则,规定人身安检器材最小配备单元为“一机两门”,即:一台X光机,两台金属探测安全门;车辆安检器材最小配备单元为一部自动车底检查系统,一条安检车道。同时,明确了奥运场馆安检临建设施(安检大棚)搭建及物资配备规则,规定人身安检最小作业单元的建筑规格为15[长]米×5[宽]米×3[高]米。车辆安检最小作业单元的建筑规格为15[长]米×6[宽]米×4[高]米。每个防爆安检临时设施的建筑规格大小,按照临时设施内器材最小配备单元的数量进行叠加计算。这些原则明确规范了安检专业器材配备和专业人员使用的标准,为场馆防爆安检专业规划和勤务实施提供了指南。...[查看全部内容]
特殊人员安检政策
注意
“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需求的受检人员
  为给“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需求的受检人员提供方便,我们会为其设置专用的人身安检通道,由观众服务工作人员引导其优先进入,接受安全检查。...
对媒体记者和运动员等受检人员
  为了善待媒体、运动员等注册工作人员,在清单中特别允许进入后院的注册工作人员携带自用的软硬包装饮料,允许媒体人员携带随身的、必备的简易维修工具...
注意

其他公共场所注意事项
 关于禁烟   2008年5月起,北京各体育场馆,健身场所,餐馆、网吧等区域,公园、游乐场所除吸烟区外,飞机、汽车等室内等候区域,机关等单位的办公室、食堂等处都将全面禁烟。
 照相器材   在演出、影院、体育场、各类展馆等公共场所都会对摄影和摄像器材有所规定,一般会禁止使用专业摄影器材,三脚架和闪光灯等,具体规定须留意各类场所的入场须知。
 其他安全提示 [消防安全提示]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扒安全提示] [乘坐地铁安全提示] [商场遇突发事件安全提示] [银行取款安全提示] [加油站安全提示] [餐馆就餐安全提示] [公园景区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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